2023年11月30日,《光明日报》理论版发表我校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建设指导中心主任、东莞市社会治理研究院院长、东莞市社科名家工作室(社会治理)首席专家、法律与社会工作学院陈成文教授的理论文章《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该文认为,基层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是推进国家社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一环。只有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理效能的系列重要论述为根本指导,才能使基层社会治理“释放积极效能”,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与专业化的效能。该文指出,效能是基层社会治理的目标所向,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是衡量基层社会治理成果的重要尺度。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是指基层社会治理主体有计划、有目的、有组织地开展基层社会治理活动所获得的效率、效果、效益和所展示的能力。换言之,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是对基层社会治理目标的正确性及其实现程度的综合反映。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提升是一个综合性的社会工程,涉及到治理理念更新、治理体系建设、治理能力提升、治理环境营造等诸多方面的问题。要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就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直面基层社会治理难题,补齐基层社会治理“短板”,打通基层社会治理的“最后一公里”,做到“四个注重”:一是要注重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政治引领力;二是要注重树立“共同体”意识,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主体协同力;三是要注重健全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融合发展力;四是要注重倡导“真抓实干”之风,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行动执行力。

原文链接:https://epaper.gmw.cn/gmrb/html/2023-11/30/nw.D110000gmrb_20231130_2-06.htm

(撰文及一审:陈成文 ;二审:詹春燕;三审:李长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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