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保卫处与松山湖政法工作局联合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活动,向广大师生分发国家安全、防抢、防盗、禁毒等宣传资料。

今天是我国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29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对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等11个领域的国家安全任务进行了明确,并且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该法明确了国家安全的定义,即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并且将每年4月15日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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