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我校教师参与的东莞市第一部社会管理的地方法规《东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获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该部法规是贯彻我国有关城市管理综合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首部地方立法,在起草过程中得到全国人大的支持,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东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由起草、审议、论证到表决,历时长、任务重、时间紧、难度高,我校作为市立法咨询评估与服务基地积极参与其中。基地的专家和教师对这部法规的起草、审议、论证作出了多方面的努力,包括提供了法案的初稿,在论证和审议过程中,提交的书面咨询文件达十几份之多,并召开了5次专门讨论会;同时有7位老师多次到省人大、市人大参加有关论证咨询会议。该部法规的起草和通过受到高度关注,中央电视台等媒体将对该部法规进行专门报道。
基地的工作获得市人大的好评和肯定,专门来信表示感谢。基地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立法基地将承担起该部地方法规在整个东莞市的宣讲和宣传工作,并与市人大有关部门开展更多更深层次的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