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特色,提高法学专业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和素质,上学期放假前,法律与社会工作学院协调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部署安排莞城校区2014和2015级法学专业部分自愿参加暑期实践的学生到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开展为期35天的暑期专业实习活动。


 为做好学生在暑期的实习管理工作,提升实习效果,莞城校区辅导员刘海波老师主动向法社学院要求带领同学们赴市第二人民法院驻点跟队实习。实习期间,刘海波老师与实习学生同吃同住同工作,每天现场跟进指导学生的实习工作,其严谨认真、积极负责的工作态度得到了市第二法院相关领导的好评,为学院的人才培养工作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评价。


 本次赴法院实习,同学们不仅感受到了法学专业理论联系实践的重要性,也收获了做人、做事以及团队协作的宝贵经验。实习法院领导及指导法官对学院派出的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予以充分肯定和积极评价。 







第二法院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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