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改革信访工作制度、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的具体要求,坚持和实践党的群众路线,并切实解决好广东省信访工作中存在的若干现实问题,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制定、颁布了《广东省信访条例》(下称《条例》)。该条例把“信访工作纳入法治轨道”作为根本指导思想,建立了一个制度(“信访分离制度”)、完善了两个渠道和平台(“信访”和“法定途径”)并实施了三个规范(“依法规范源头预防”、“依法规范接访行为”、“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力图维护好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和社会的公平正义,切实保障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得到有效解决。
比较全国兄弟省市关于信访工作的立法来看,《条例》的上述内容都可谓开风气之先,但也正由于这些创新,为了让有关单位和群众更好地了解条例的精神和内容,在广东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的关心、支持下,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全省范围内组织了规模空前的宣讲活动。为做好东莞市的宣讲工作,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组建了东莞宣讲组,由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伟雄亲任组长,邀请了来自华南师范大学、东莞理工学院和广东医学院共6名专家承担实际的宣讲工作。其中,我校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毛安翼博士参加了此次宣讲。
根据分工,毛安翼负责为高埗、望牛墩、中堂等镇领导和相关单位同志讲解《条例》。5月20日,在高埗镇政府礼堂,毛安翼紧扣《条例》的基本精神,联系真实的信访案例,详略得当且生动准确地阐释了《条例》的重点、难点,“学员们”也学得专注、认真。
讲座持续近两个小时,在课后反馈中,“学员”们表示此次学习颇有收获,对做好今后的信访工作也更有信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