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和18日,我校组织了申报副高以上职称人员答辩。这是我校首次举办类似的答辩会,旨在对答辩人的申报进行较深入的了解和审核,同时也帮助他们总结专业工作,提高答辩技巧。
规则有修改:所有申报正高者须现场答辩
按照以往的高级职称评定规则,广东省教育厅通过答辩考察了解答辩者学术水平的高低,衡量答辩者的教学科研成果,且通常采取抽查答辩形式,组织申报高级职称人员进行答辩。
今年省教育厅对高校系列的职称申报进行了调整完善。根据《关于做好2010年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粤教师函[2010]58号)的文件精神,省教育厅高评委会将对受理的高校教师申报正高级职称人员和报图书资料副高级职称人员全部组织答辩;还将抽取部分申报副高级职称人员进行答辩。
规模创纪录:18人申报正高、58人申报副高
据统计,我校今年有76人申报高等学校教师系列的正高、副高职称,其中18人申报正高职称、58人申报副高职称。
据介绍,副高人员的答辩按学科共分了8组同时进行,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担任答辩组组长,成员由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教授组成,不少于5人。答辩组对答辩人的业绩成果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及提问,并对答辩人提出了很多中肯的、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
会后,答辩组的教授及答辩人普遍予以好评,认为答辩进一步总结专业工作,同时完善职称申报,这种方式可取。一些答辩人还认为,通过学校答辩,听取答辩组的意见和建议,为参加省答辩增添了信心。今后,我校将继续推进并完善这一工作。(张友炳 苗 青/通讯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