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况

东莞理工学院是广东省唯一省市共建新型高水平理工科大学示范校,坐落于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松山湖科学城,毗邻华为总部松山湖基地和松山湖材料实验室,背靠中国散裂中子源、南方先进光源等国之重器,由著名物理学家、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杨振宁博士任名誉校长。学校重点打造智能制造、绿色低碳、创新服务三大学科专业集群,学校于2021年成为新增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现有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9个专业学位硕士点;现有广东省重点实验室2个,化学工程、电路与系统、计算机应用技术、机械工程、环境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等6个广东省重点学科,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网络空间安全、土木工程等4个学科纳入广东省教育厅“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重点建设学科;工程科学、材料科学、化学、环境/生态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14个本科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4个本科专业入选广东省一流专业建设点。学校连续五年位居校友会网中国应用型大学排行榜榜首,位列2023年校友会中国大学排名第141位。目前,学校正处在战略机遇期和历史窗口期叠加时期,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东莞建设广东省制造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实验区全面展开,为学校高水平发展开辟了广阔天地,提供了优越的环境条件。现诚邀海外青年英才依托东莞理工学院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学校将为您提供自由的学术环境、良好的工作条件、优厚的薪酬待遇及广阔的发展平台。

二、项目介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组织实施,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三、申请条件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 出生日期在1984年1月1日(含)以后;

3. 具有博士学位;

4. 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 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4年3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 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 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3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四、支持政策

对获立项资助的申报人,来校后提供以下待遇:

1. 国家、省、市资助:国家资助科研经费100-300万元及生活补助50万元;广东省根据国家资助生活补贴部分,按1:1.5提供省财政配套资助;东莞市根据国家资助生活补贴部分,按1:2提供配套资助。

2. 学校待遇:

(1)岗位聘任:事业编制,聘教授(研究员)、研究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首次职称评审可通过绿色通道申报正高级职称;

(2)薪酬待遇:年薪100万+X(X为超工作量绩效工资),除国家、省、市生活补贴外,学校提供购房补贴150万;

(3)配套科研经费:除国家、省、市经费外,项目获批立项后,学校按立项经费1:2给予配套科研经费;

(4)住房保障:首聘期(5年)提供免房租、拎包入住人才公寓;

(5)配偶安置:协助安排配偶工作,根据实际情况不能解决配偶工作的,学校提供3000元/月生活补贴(计发3年);

(6)团队建设:在团队进人指标、研究生招收指标以及工作空间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博士后招聘不受名额限制(省、市、校综合资助最高可达88万元/人/年);

(7)子女入学:解决子女入学,入读学校附属幼儿园及东莞松山湖优质公办幼儿园、小学和中学等;

(8)其他保障:协助入选人申请办理和认定广东省高层次人才、东莞市特色人才。按规定享受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对符合相关条件的境外高端人才,其在东莞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由东莞市给予财政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五、特别说明

对依托我校申报海外优青项目但项目未获批的人才:

1. 根据项目进入的评审阶段及个人实际业绩,经个人申请、学校审定后,可按照“一人一策”聘任至学校高层次人才岗位,给予45-80万元不等的年薪(不含超工作量绩效工资)以及80-150万元不等的购房补贴,提供30-120万元不等的科研启动经费,学校聘任为教授(研究员)或副教授(副研究员)、博士后合作导师和研究生导师;

2. 配套服务:在博士后与研究生招收指标以及工作空间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优先推荐申报广东省相关人才计划(项目),入选后享受省财政拨付的80万元或50万元生活补贴;

3. 解决子女入学,入读学校附属幼儿园及东莞松山湖优质公办幼儿园、小学和中学等;

4. 其他保障:协助办理和认定广东省高层次人才、东莞市特色人才,并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服务和税收优惠政策。

六、联系方式

请有意依托我校申报项目的人才于2024年3月31日前,与各学院联系人取得联系,可发送简历至相关学院联系邮箱并抄送至dgutzp@163.com(邮件请注明“2024海外优青项目”),或拨打学院联系电话进行沟通。

人才政策咨询:人才办 贾老师、涂老师

电话:0086-769-22861345 联系邮箱:dgutzp@163.com

项目申报事宜咨询:科研部 林老师、黄老师

电话:0086-769-22861296 联系邮箱:kyc1299@126.com

各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中心)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软件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安老师

0769-22861220

zp1@dgut.edu.cn

电信工程与智能化学院

周老师

0769-22861806

zp2@dgut.edu.cn

国际微电子学院

张老师

0769-22863806

Wdzzp@dgut.edu.cn

生态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

胡老师

13790617026

zp3@dgut.edu.cn

化学工程与能源技术学院

谢老师

0769-22862039

zp4@dgut.edu.cn

生命健康技术学院

杨老师

13712412494

smjkjsxy@dgut.edu.cn

机械工程学院

廖老师

0769-22861122

zp5@dgut.edu.cn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陈老师

0769-22862202

zp16@dgut.edu.cn

经济与管理学院

邓老师

0769-23066901

zp6@dgut.edu.cn

文学与传媒学院

陈老师

0769-22862107

zp7@dgut.edu.cn

法律与社会工作学院

(知识产权学院)

李老师

0769-22680738

zp8@dgut.edu.cn

教育学院(师范学院)

周老师

0769-22861262

zp9@dgut.edu.cn

马克思主义学院

张老师

0769-22861623

zp10@dgut.edu.cn

中法联合学院

陈老师

0769-22682780

chenxm@dgut.edu.cn

生态环境工程技术研发中心

段老师

0769-22862965
  0769-22863156

zp17@dgut.edu.cn

卓越工程师学院

(创新创业学院)

张老师

13790220997

40334248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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