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按照《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指导意见》(粤教继函〔201848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调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补修高校等事项的通知》(粤教继函〔20184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校开展2023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立足教育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准确把握高等教育面临的形势任务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着力提升新入职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专业素质能力,构建一流教师队伍发展生态体系,为培养勇于担当、善于学习、敢于超越的高素质应用型创新人才提供师资保障。

二、培训目标

通过规范的岗前培训,助推我校新入职教师尽快适应高校教师角色,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培养良好师德修养、学术规范与心理素养,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基本的教育教学技能和科学研究方法,提高教书育人能力,为教师职业生涯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三、培训对象

入职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但还未参加过岗前培训的教师,以及拟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各类人员。

四、培训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3610日至619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报名要求

1. 参训教师登录广东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系统(http://gxgqpx.gdedu.gov.cn/gqpx/),按系统操作步骤进行注册并报名。

2. 二级组织机构于620下午下班前将《东莞理工学院教师岗前培训报名信息表》(见附件)纸质盖章PDF版和可编辑电子版发送至人力资源部敖荣祥OA邮箱。

3. 免修部分课程的参训教师,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人力资源部登记备案。

五、培训内容和形式

培训分为专题学习和教研实习。专题学习围绕专业素养与理念、教学理论与技能、信息技术与运用等三个模块,采取集中面授和网上研修等方式进行;教研实习采取导师制方式进行。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下表。

内容

形式

模块

课程

专题讲授

教研

实习

集中面授

网上

研修

专业素养与理念

《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

6学时

6学时

1学期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

6学时

6学时

教学理论与技能

《高等教育学》

18学时

18学时

《高等教育心理学》

18学时

18学时

信息技术与运用

《现代教育技术》

6学时

6学时

《教育教学技能》

6学时

6学时

高等师范学校教育学心理学专业本科以上毕业生参加岗前培训,提供《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的成绩证明材料,可免修《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

六、培训时间和课程安排

2023626日至75日进行,课程安排将另行通知。

七、培训地点

东莞理工学院松山湖校区学术会议中心报告厅。

八、培训考核

(一)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

1. 专题讲授的考核内容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现代教育技术学》《教育教学技能》6门课程,以百分制计算成绩,60分及以上为及格。

2. 教研实习考核内容包括参训教师的师德师风表现、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等,参训教师须提供一门拟讲授课程实施大纲、授课教案、教学PPT、课堂试讲录像和一份教研(科研)申报书(或者模拟稿)等,实行优、良、及格、不及格等四级制计分。

(二)考核时间和形式

916日进行《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的闭卷考试,917日进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的开卷考试,《现代教育技术学》《教育教学技能》实行课程考查考核。考核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20243月,学校将组建考核专家小组对每个参训教师的教研实习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三)考核结果运用

所有专题讲授课程及教研实习考核均合格,由广东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颁发统一式样的《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并同时取得120个继续教育学时;部分课程或教研实习不合格者,需补修相应的课程或教研实习,直至培训合格。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的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和教研实习的成绩在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中的使用,按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工作要求

(一)本次培训涉及到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证,请各二级组织机构及时通知教师报名,按时参加培训和考核,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岗前培训服务群。

)参训教师认真学习《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指导意见〉的通知》(附件2)。

)参训教师严格遵守《东莞理工学院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管理规定》(附件3)。

(五)参训教师无需支付费用,教材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购发。

)本次培训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敖老师,联系电话:22862060









附件: 1-东莞理工学院教师岗前培训报名信息表.xls

        2-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指导意见》的通知.pdf

      3-东莞理工学院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班学员管理规定.docx



人力资源部

202369


上一篇:关于东莞理工学院第十八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推报国赛项目的公示

下一篇:关于开展2018届毕业生中期发展评价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