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学校党委会召开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论述、《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
党委书记成洪波进行领学,校领导李琳、吕琦元、李忠红、杨敏林、马宏伟、李文芳,党委委员李培经、邢大立,党委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负责人等参加学习。
会议指出,要认真做好《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两份文件的学习宣传贯彻计划,列入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以及教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的学习计划中,要根据学习对象精心设计学习方式方法,讲求学习的实效性。要将加强政治建设贯彻落实到加强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中,结合《东莞理工学院加强党的基层党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结合今年的各项工作,把学习贯彻融入到提升基层党组织、群团组织、党员干部的政治能力、加强政治生态建设以及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要从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出发,明确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本领。要加强责任的传递、工作的落实,着力解决有些工作标准不高、要求不严、措施不实等问题。
会议指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是党的一项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是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体现,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要根据中央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完善校内请示报告制度,制定出台更严格更有效的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