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支持我校建设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工作上,省市除“真金白银”的投入和给予用地的优惠政策外,还将从不同的方面给予支持,协同推进我校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

其中,广东省支持的政策措施还包括: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将省市共建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列入省“十三五”建设规划;二是指导学校科学编制发展规划,明确分阶段发展目标,指导和支持学校更名大学;三是支持学校搭建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一批在国内有重要影响的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四是支持学校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和团队,支持学校采取超常规措施大力引进海内外优秀人才,省里现有的人才项目向学校倾斜,指导学校制定优秀拔尖人才培养计划;五是支持学校发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将学校列入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建设规划,进行重点培育;六是支持建立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会同东莞市政府以学校为依托,建立省市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七是支持学校优化生源结构,创造条件逐步将纳入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规划的专业调整到第一批次招生,逐步减少分区域招生,适当增加外省招生计划;八是指导学校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国际化水平;九是给予高水平大学建设同等政策支持。

东莞市支持的政策措施还包括:一是成立了市委书记、市长挂帅,分管市领导以及我校书记、校长担任副组长,市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的东莞市创建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市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创建工作。二是将我校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作为工作重点,列入“十三五”建设规划,充分发挥政府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宏观调控作用,提升学校人才培养精准对接当地重大战略需求的能力。三是以“1+N”的方式,出台政策措施支持东我校建设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即,由市委、市政府出台《支持东莞理工学院建设高水平理工科大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同时,在此《意见》指导下,市各有关职能部门根据创建高水平理工科大学的实际需求出台相应实施办法。四是切实加强资源投入,将学校列为大学创新城入驻高校,并协调解决前期项目平台用房;除落实建设专项资金保障外,引导社会资金积极参与东莞理工学院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改革发展。五是支持学校扩大和落实办学自主权,扎实推进内部深化改革工作,在部门及岗位设置、人员编制、薪酬分配等方面激发创新活力。六是支持我校利用规划内土地资源建设公共租赁房,为高层次人才营造优良的生活环境。七是全力支持以学校为依托建设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落实相关建设、运作经费和支持措施,吸引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到基地联合培养研究生。八是大力推进校校、校地、校所、校企和国际合作,以东莞松山湖国家高新区、大学创新城和专业镇街等为依托,推动形成多方协同的创新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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