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近日,团省委下发文件,表彰2014—2015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其中,我校团委获得“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标兵”称号。
2014-2015年度,学校共青团工作取得了很大发展,学校第二次党代会明确提出,发挥共青团对青年思想引领、服务成才的作用,强化青年师生的思想建设;顺利召开了共青团东莞理工学院第五次代表大会,明确了今后五年学校共青团工作的工作思路和方向。我校共青团工作在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青年团员的奋发进取下,围绕育人中心,服务发展大局,认真履行思想引领、成长服务的主要职能,推进团建创新,在工作体系构建、工作模式特色化发展、工作成效等方面取得可喜成绩,得到校党委和上级团委的肯定和赞许。
此外,我校文学院2011级学生麦泳惠(女)获得“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称号,校学生会获得2014-2015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会”称号,学生社团职业生涯发展协会获得2014-2015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社团”称号,政法学院2011级学生刘裕颖获得2014-2015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相关链接:
关于表彰2014-2015年度广东共青团优秀个人和集体的决定
关于表彰2014-2015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会、广东省优秀学生社团、广东省优秀学生干部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