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学校党委印发了《东莞理工学院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标志着我校二级教代会建设进入全面推进阶段。

二级教代会是基层单位民主管理的一种形式。我校第二次党代会确定新时期学校办学目标及任务时就提出要完善二级教代会建设,充分发挥其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今年学校把二级教代会建设列入工作重点之一。去年五月底,校教代会换届前后,一方面健全了各二级单位的基层工会组织,使二级教代会有了工作机构;另一方面,酝酿建议出台学校关于二级教代会工作的指导意见,新一届校教代会及工会委员专程去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大学调研取经,在认真学习省内外兄弟高校经验基础上,从学校实际出发,草拟了《意见》稿,并经二级单位工会、校有关职能部门及校领导等多层面征求意见,校主要领导专门听取汇报并审定文稿。

《意见》明确了二级教代会的性质与职权,与二级单位党政组织及工会组织的关系,大会主要组织工作、基本程序及闭会期间工作,代表的权利义务及产生办法等等,为各单位草拟本单位教代会规程、推进二级教代会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意见》指出,学校院(系、部)、后勤集团等单位都要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80人以下的二级组织机构,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行使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80人以上(含80人)的二级组织机构,召开全体教职工代表大会,履行相应职权。落实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及开展工作的情况,列入同级党组织和校工会工作目标管理和考核的内容。

《意见》强调,各单位要按照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及本指导意见制定工作规程草案。草案经本级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实施。

据悉,校工会不久将举办基层工会干部专题培训班,请省工会领导及兄弟院校同志,讲授和交流二级教代会建设的工作经验。校工会还将采取召开现场会、期终检查等形式,支持各单位二级教代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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