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党委副书记、校长李琳在全校中层干部会议上通报了我校2014年中层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重点通报了审计工作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及整改意见。

李琳会上通报,本次审计工作是根据《广东省教育系统有关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和《东莞理工学院2014年部门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涉及11个行政教辅部门、14个院(系)、3个校办产业共26位负责人。大多数单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能基本按照学校有关财经纪律和财物管理规定执行,其固定资产保存基本完好。但审计也发现,各单位或多或少存在一些管理不到位、不规范甚至违规现象,某些问题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主要表现在财务报销不规范、预算支出不均衡和采购操作不规范三个方面。

李琳提出了四点整改要求,一是做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后续工作,要建立整改台账,督促整改落实,进一步核实筛选排查和问责处理,通报审计结果。二是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要规范财务报销行为,严格落实公务卡结算制度,严格执行事前审批制度,大额资金使用实行“双审批”制度,建立预算执行督办制度,加强日常支出审核工作等。三是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工作,要认真开展纪律教育,继续做好廉政风险防控,优化机构设置和内部岗位职责分工,完善对外经济合同签订管理,落实《东莞理工学院经济责任制暂行办法》。四是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要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大力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加快审计和监察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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