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委工作部署,学校积极推进二级教代会制度建设,今年6月到9月,17个二级单位顺利召开了该单位的首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校二级教代会制度雏形初现。
院系行政负责人向全体教职工(代表)报告行政工作,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作工会工作报告,成立二级教代会工作机构、选举产生新一届工会委员,酝酿二级教代会工作规程。 这些工作对许多院系来说还是头一回做的“新鲜事”。
二级教职工(代表)会议制度指学校院系等二级单位建立本单位教职工(代表)会议的工作机构,定期召开本单位教职工(代表)会议履行相应职权。它是学校教代会制度的组成部分,是教职工行使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利的基本制度和形式,是学校二级单位完善民主管理、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渠道。按照高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有关规定,高校二级单位都要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为了开好二级教代会,各党总支和行政支持工会组织,普遍成立了筹备工作组,酝酿了工作分工,制定了筹备工作方案,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
在各单位首次召开的二级教职工(代表)会议上,教职工(代表)普遍听取了本单位行政工作报告、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的工作报告及财务报告,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委员,经费审查委员。7月3日召开的化环学院教职工大会上,院长范洪波教授做行政工作报告,分工会主席、总支书记君光作工会工作报告,兰善红等教师还提交了提案。在同日召开的师范学院教职工大会上,院长段雄春教授作了行政工作报告,分工会主席、总支副书记黄艺琦作了工会工作报告,伦丽青老师作了工会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会议前后,许多单位还征求了《关于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目前,校工会已根据大家的反馈意见,重新修订了该意见,提交校工会委员会委员征求意见。学校将出台关于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的指导意见。各二级单位还将根据指导意见,拟定通过本单位二级教代会工作规程,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二级教代会制度。

后勤集团分工会二级教代会现场

师范学院分工会二级教代会现场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分工会二级教代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