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校工会安排,至本学期教职工放假前,学校大部分二级单位将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成立新一届二级工会组织。从今年开始,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将定期听取单位的行政工作报告等内容,民主治理结构将进一步完善。
按照学校教代会规程,二级单位均应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二级教代会要定期听取单位的行政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情况报告、工会工作及工会经费情况报告,要研究涉及二级单位建设发展和教职工利益的重大事宜。对本单位的重要决策,也将拥有知情权和建议权。二级工会组织换届后,工会组织架构将会更加完善。
本次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还将征求对学校《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指导意见》的意见。在学校制定并颁布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指导意见后,今后各二级单位需根据《指导意见》及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程,制订本单位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草案,经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颁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