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党委会议审定,学校正式成立预算与投资委员会。委员会由9名来自不同的机关部门和教学单位的成员组成,均具有一定的经济学、管理学等知识背景或经验,同时具备一定的财务管理和投资(融资)分析能力。委员实行任期制,任期一般4年,可以连任,但连任不超过两届。
    根据《东莞理工学院预算与投资委员会章程》,委员会承担的职责包括:审议有关预算管理和投资(融资)决策的制度和办法;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重点,提出预算目标,编制原则和建议,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后,提交学校党委会议批准;审议学校及各二级单位的年度预算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审议各项投资(融资)项目的可行性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审议各单位大额度预算调整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受学校委托,对学校投资(融资)项目和二级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等。
    据悉,该机构的成立,是落实学校今年工作要点中推进制度建设的内容之一,也是学校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体系,提高依法治校、民主管理水平的举措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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