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3〕48号)和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粤教办函〔2013〕154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编制学校2012—2013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主要工作概述、信息公开情况、主要不足和改进措施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9月1日起至2013年8月31日止。
一、学校信息公开主要工作概述
2012—2013学年度,我校坚持执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完善和落实各项信息公开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规范和拓展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调动教职工积极性,充分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推动学校实现民主管理、科学发展。
(一)完善信息公开机制
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党委统一领导,行政主持,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和教代会协调、监督,职能部门各负其责,教职工和学生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一是成立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学校党政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指导、推进、协调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由学校领导任组长,主要成员由学校办公室、党委组织部(统战部)、党委宣传部、审计监察处、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科研处、国际交流处、财务处、资产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工会相关负责人担任。二是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党政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由学校领导任组长,主要成员由学校办公室、党委组织部(统战部)、审计监察处(纪委办)、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科研处、国际交流处、财务处、资产后勤处、工会保卫处、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后勤集团相关负责人担任。逐步形成了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领导、学校办公室牵头协调、各单位具体实施、纪委监察部门监察检查、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的信息公开工作格局,积极稳妥地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
(二)丰富信息公开平台
学校将门户网站作为对外信息公开的主窗口,对校园网及时进行了改版,增设了部分重大事项活动专题网站,强化了校园网的信息公开功能。同时,学校还综合利用各类会议、办公自动化系统、校报校刊、校园广播、宣传栏等形式,及时公开信息。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重点围绕我校干部选拔、招生信息、财务信息等重点工作,主动发布信息,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好评。此外,学校还将校长信箱同时设为信息公开意见箱,及时听取广大师生及社会的意见和建议。
二、学校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12—2013学年度,我校通过校园网、印发通知、办公OA系统、座谈会、建立布告栏、意见箱、公开栏以及新闻媒体相结合的信息公开常规渠道,充分利用学校各类会议和校领导接待日等多种方式进行学校信息公开。全校主动公开信息1470条(含各类文件),其中学校门户网站共刊登新闻761条,校内办公OA系统418条,招标公告112条,党务、校务公开栏156条,其他平台共23条。总体上看,通过信息的主动公开,全校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的总体评价情况良好,未出现任何持有异议的有效投诉。
(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学校基本情况信息。包括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等基本信息。
2.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等信息。包括两年来学校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工作计划以及统计数据等信息。
3.招生与就业信息的公开。包括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招生录取工作的各类规定和细则,录取分数线和录取学生名单以及就业方面的招聘信息。
4.财务信息公开。包括财务规章制度、年度部门预决算、教育收费许可证等。
5.学生管理制度、办法公开。包括学籍管理、学生奖学金、贷款、学费减免、助学金发放等办法和名单,学生转学、转专业、休学、毕业生就业以及评优评先、奖惩等。
6.人事管理公开。包括人事任免(含公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业务骨干评选、各类评比评优、人才引进过程及结果等。
7.教育管理及资源信息公开。包括学士学位评估管理、专业设置、精品课程建设和教学研究项目等。
8.科研管理公开。包括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以及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等。
(三)信息主动重点公开情况
1.继续推进招生“阳光工程”
在2013年招生工作中,学校进一步规范招生管理,做到完善制度、严格管理、加强监督、优化服务,全面实施“阳光工程”,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具体措施如下:
(1)依法管理,不断完善招生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根据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制定和发布《东莞理工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制定招生工作具体实施意见。
(2)明确内容,严格执行招生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执行招生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明确信息发布方式、内容、时间和要求,全面、准确、及时地发布相关招生信息。
(3)严肃纪律,确保阳光工程顺利实施。第一,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为组长,由学校办公室、审计监察处、学生处、教务处等职能部门和各院系一把手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任明确到人,将实施“阳光工程”作为领导小组的重要工作内容抓好落实。由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具体组织和落实招生录取工作。第二,强化管理,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按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录取,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将录取中的每一个环节的要求落实到位。第三,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不准”,即:在招生工作中,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校纪委积极做好学校音乐学术科考试和普教招生监督工作,协调督促出台了《东莞理工学院音乐学专业招生术科考试工作暂行办法》,监督招生“阳光工程”顺利实施。第四,严格新生资格审查,维护招生工作的秩序。9月份新生入学后,由招生办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每一位新生进行资格和信息复查,杜绝了冒名顶替和其他舞弊考生入学的现象,维护了招生工作的严肃性。
(四)适时公布招生录取情况
本年度,我校对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招生专业及计划、历年录取分数,招生咨询、监督渠道等信息在招生办公室网站及相关主流媒体进行了公开。我校今年主要面向包括广东省在内的16个省、自治区(四川、江西、湖北、湖南、海南、陕西、河北、广西、河南、山西、贵州、甘肃、安徽、云南、新疆)进行普通类和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我校今年计划招生3900人,实际录取4142人,其中省内计划招生3540人,实际录取3770名考生;省外计划招生360人,实际录取370人。今年我校市外文科投档线561分,市外理科553分;市内文科投档线552分,市内理科522分。
2012—2013学年度学校无招生相关的违规查处事件。
2.严格推行财务信息公开制度
学校2012—2013学年度已进行财务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包括年度财政预算公开、年度决算公开、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开。
(1)财务信息公开情况说明。第一,年度财政预算公开。通过学校主页,向校内和社会公开了学校2012年、2013年年度财政预算。公开内容包括单位概况、人员情况、预算收支情况、项目支出安排情况、历年结转项目情况。第二,年度决算公开。通过东莞市财政局统一对社会公开学校2012年年度决算。公开内容包括年度收支总表、年度支出明细表。第三,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开。通过粘贴公告、学校网站等途径,常年在学生宿舍固定位置公开公示收费情况、新学年开始前持续两周在学校视频系统上公示收费标准、新生报到期间现场公示收费项目及标准。
(2)对财务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学校2012—2013学年度对外公开的上述财务信息,暂未收到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评价情况。
三、主要不足与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不足
2012—2013学年度,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不足和差距:信息公开的形式还有待于丰富;一些部门对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还有待于提高;对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保密审查等方面不够规范;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信息公开长效机制还有待探索等。
(二)主要改进措施
1.加强信息公开宣传和培训
坚持在党委领导下,深入贯彻学习上级部门关于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文件精神,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统一全校师生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多渠道地扩大信息公开影响力,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和完善,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2.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全面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扩大信息公开内容类别和范围,坚持保密审查,增加主动公开信息内容,特别是师生关注度比较高的学校相关信息公开内容。
3.拓展信息公开载体和平台
在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发布信息公开的同时,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和方式方法,完善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提高全校师生员工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知度,深化信息公开工作成效。
东莞理工学院
2013年11月12日